重生南非当警察

196 远见

据说在维多利亚女王之前,英国的新娘在婚礼上并不会穿白色的婚纱,而是选择黑、棕、灰等颜色。

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不是大家不喜欢,而是白色不实用,所以才没人敢选择,当时别说婚纱,其他衣服都很少有白色的。

要知道当时洗衣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白色的衣服如果沾染了污渍很难清洗干净,就算是贵族也承受不起一件衣服只穿一次的后果,毕竟婚纱的制作是很复杂的,一件婚纱的成本很高,贵族在这件事上也奢侈不起来。

1840年,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举行婚礼,维多利亚女王选择了一套使用精美蕾丝点缀的白色真丝礼服,白色婚纱于是风靡全世界。

这也算是名人效应。

亨利和蕾西结婚的时候,蕾西的婚纱是在从英国本土订做的,这很符合英国贵族的传统,英国本土的裁缝工艺也确实是很不错,婚纱制作的很漂亮,蕾西成为婚礼上最漂亮的女人,这一对情侣也成为一时佳话。

但是蕾西的那套婚纱,却让蕾西吃足了苦头。

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女性服装风格是繁复和华丽,对于“美”的要求达到了病态的程度。

这一时期的束胸衣越来越瘦,裙摆却越来越大,为了让裙子看上去更好看,裙摆里还要使用裙撑,衬裙的数量有五六层之多,这样的一套婚纱,足足有几十斤重,所以穿婚纱其实是个体力活。

更让人无语的是,这一时期的审美认为苍白无力、弱不禁风是非常有吸引力的,所以大多数女性使用束胸衣,让自己看上去更加瘦弱,更有曲线,这个束胸衣不是束在胸口,而是束在腹部,这样会更显腰身,也会让某个部位看上去更大,为了追求视觉效果,束胸衣就越来越紧,呼吸困难是必然的,有人甚至被束胸衣勒得内脏移位。

所以当时的伦敦街头,穿着礼服的女人突然晕倒在路边是很常见的。

更何况,这个年代的婚纱可一点也不保守,婚纱不是v字领,也不是一字领,而是深v的一字领,这样做确实是挺省布料,也能让参加婚礼的男人大饱眼福,不过罗克才不会让菲丽丝穿成这样出现在婚礼上。

按照菲利普的意思,也想让菲丽丝从英国本土订做婚纱,以便于让菲丽丝以最美的状态出现在婚礼上。

菲丽丝也是这么想,在菲丽丝看来,只有英国本土的裁缝,才能制作出顶级的精美婚纱。

不过这个“顶级的精美”要看对谁,对于这个时代的女人来说,英国本土的一切都是全世界最好的,但是罗克还真看不上这年代的婚纱,在看过蕾西的婚纱之后,罗克就知道穿婚纱是件很痛苦的事,所以罗克才不会让菲丽丝受这个罪呢。

于是订做婚纱这个活就被罗克揽下了。

罗克肯定没时间去英国,不过约翰内斯堡的人才也不少,在移民约翰内斯堡的华人中,就有很多女人精通这个技术活。

这个时代所谓的“华丽”,就是在婚纱上用金线、银线、水晶、珍珠组合,绣出各种图案,图案越复杂越好,最好一层叠一层,根本看不出婚纱本身的质地。

要说绣工,估计全天下的绣工要数华人的最好,约翰内斯堡的大姑娘小媳妇,谁要是没一手拿得出手的针线活,简直就是不贤惠的标志,所以罗克才不用去英国本土,在约翰内斯堡,虽然大多数女人的针线活只是过得去,但是只要仔细找找,优秀的绣工还真不少。

更何况,洛克金矿里本身就养着一群手工艺人,伊莎贝拉·柯顿不仅是个出色的设计师,本身也是个出色的裁缝,所以为菲丽丝制作婚纱,就理所当然的被罗克交给“伊特诺”。

别忘了,这个时代也是有着强大的“名人效应”的。

维多利亚女王在婚礼上穿了白色婚纱,结果白色婚纱风靡全世界。

在德兰士瓦,菲丽丝这样的豪门贵女,地位就和维多利亚女王在全世界差不多。

所以罗克肯定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虽然把婚礼和商业联系在一起看上去似乎有点不妥当,但是只要菲丽丝的婚纱能够起到轰动效应,那么“伊特诺”就肯定会受到追捧。

婚纱的样式是罗克自己确定的,既然这个时代的婚纱都是深v一字领,那么罗克在设计上也就少了很多顾忌,不过罗克肯定不会用深v一字领,有v就够了,也不用那么深,领口上还使用了蕾丝花边,这样其实什么都没露,而且视觉效果还好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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