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剩女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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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歌来啦

烈阳走到临时搭建的石灶前,按照晨墨的意思准备午餐。他先用骨刀切下一半鹿肉,架起来后抹上蜂蜜调料,用小火慢慢烤;另一半,他打算放在石锅里做红烧鹿肉。切的时候他颇羡慕晨墨的那把银家伙,看着薄薄的,切起来却锋利无比,可比自己的骨刀利索多了,可惜自己不能用。

倒不是晨墨小气不肯借出,她也曾大方地扔给他削肉用,可短刀一到他手里,就自动消失,跑回储物镯里,直接把两人镇住了。晨墨以为是系统短路出了bug,所以有些吃惊;烈阳则以为自己把晨墨的宝贝给弄丢了,心里很是忐忑。等发现短刀回到储物镯里时,晨墨才松了一口气,不过随即又疑惑不已,难道秘境里不允许借用物品。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她立刻拿背包里的东西做实验,结果发现:工具和装备只有她自己能用,不能借给烈阳;其他食物、皮毛、特殊材料之类的,不管是放进取出还是交给烈阳,都不成问题。晨墨除了感叹这个秘境设置的稀奇古怪外,也只能无语。

倒是烈阳,看着晨墨明明是空荡荡的手上,突然变出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很是被震撼了一把。好在他在心底已经认定自家雌性是兽神的使者,即便有再多的稀奇古怪,也当作是合理的。因此,看着晨墨的东西忽有忽没,他的脸色倒是很淡定,也识趣地没多加追问。

不过他对晨墨诸多的调料和奇特的食物处理手法颇感兴趣,因为食物在加了那些奇怪的东西后,的确变得比以前吃的美味许多。吃得尽兴之余,见自家雌性似乎对食物的味道要求颇高,若然自己只会烤肉说不定要被雌性嫌弃。于是,一心想讨好自家雌性、兼好奇心旺盛的兽人自然就起了学习之心。尤其听了晨墨介绍了所谓的24种烹饪技法:煎、炒、溜、炸、滑、炝、煮、蒸、氽、爆、炖、溜、卤、烩、酥、煲、熏、扒、腊、焖、酱、冻、拌、烘、烤……等,他越发心生向往。只觉自家雌性不愧是兽神的使者,一样食物能弄出这么多种吃法。

晨墨素来也酷爱美食,条件不允许的时候,就算再难吃,为了存活下去,她也能忍着不喜欢咽下去;但若条件允许,便会尽可能将食物调理得更美味。尤其退役后在家里的两年,作为一个无男友无约会无浪漫的三无宅女兼剩女,最多的就是时间。这些时间,她除了玩游戏赚钱外,便用来学习烹饪厨艺,权当作单调生活的心里寄托。因此,她将各色菜谱、名菜秘方收集了不少,闲暇时挑出一两道自己尝试着烧,倒也烧得有滋有味。

对于烈阳的虚心请教,晨墨虽然很奇怪一个npc也有这么讲究,不过倒也没有追问。只是告诉他现在条件不允许,他简单学个炒和炖这两样常规的烧法就行了。毕竟按照游戏的设定,热血兽界里的兽人们所处的时代背景,颇像石器时代,他们大多用的是石器造的工具,烹煮工具落后,食材原始稀少,有些烧法不太容易实现,学了也没用。

烈阳学习得颇为用心,为了学好除烤肉外的新式烧法,烈阳在晨墨的指导下,特地做了一套适合自己用的简单烹煮工具,如石锅、木铲、木勺。其实晨墨那套系统送的锅又轻便又薄加热也快,只可惜他用不了。烈阳兽形时候的爪子非常锋利,可以轻松地在一块石头上掏出一个洞来,做个锅形的器具轻松的很。石锅做好后形态倒也不错,只是石头质地厚实、受热慢,作为炒锅颇不方便,火候时间极难掌握。倒是炖菜还好一些,反正盖上石盖,慢慢放在那里炖煮就行。

不过今天自家雌性指明要炒鹿肉,虽然炒起来有些麻烦,他还是欢欢喜喜、兢兢业业地忙碌了起来。

就在烈阳为讨好自家雌性而与石锅奋斗,努力让鹿肉飘香四溢时,山谷里却进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这个不速之客晨墨却也认识,正是之前山顶上被她戳晕兼狠踩一通的裸男凤歌。

晨墨的安睡天使的确药性十足,那天她也就戳了那么一小针,凤歌却足足睡了大半个小时才醒来。醒来发现美丽的雌性失去了踪影,凤歌急得是眼毛金星,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激发自己兴趣和火热欲望的雌性,哪能让她溜走。要知道,兽人大陆的雄性,对雌性永远有燃烧不完的热情。

当然,心焦之余他也是心怀担忧,迷幻森林凶残强大的猛兽极多,别说是雌性,就算是实力差点的雄性,也不敢孤身乱闯。她这样带伤乱跑,还不定引来多少猛兽的窥视呢!

于是越想越心焦的凤歌,也顾不得埋怨将自己弄晕的雌性,反而心急火燎地到处找人!可惜他找人的时候犯了一个极大的失误,那时烈阳正背着晨墨往山下走,他却错估以雌性的速度应该还在山顶附近。因此他花了大把时间在山顶附近的灌木树丛洞穴里寻找,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等到他开始想着往山下找时,烈阳和晨墨却早已离开了那座山。

凤歌的兽形是雪鸟,优点是飞行速度快、视野辽阔,缺点是嗅觉一般。若是在草原平地里寻找晨墨的踪迹,那对他来说一定是易如反掌。但在森林里,树影重重、草木旺盛、十分遮挡视野,再加上晨墨不是真正的兽人,身上兽人的气息极淡,而他的嗅觉又差,对他寻人真是百般不利。因此一连三四天,绕是他废寝忘食地寻找,飞得翅膀僵硬,仍是一无所获。

就在他沮丧无比、近乎抓狂的时候,却无意间飞到了烈阳和晨墨暂居的山谷附近。由于山谷的入口很小,且有厚厚灌木丛遮挡着,所以一开始他并没发现山谷的存在。就在他扑腾着翅膀,打算随便找棵大树先休息下,放松疲惫的身心时,无意间却碰见了匆匆跑出山谷的黑豹。

本来在迷幻森林里遇到一两个兽人并不算什么,毕竟周围那么多的部落,每一年部落里总会有一些即将成年或已经成年的雄性进来历练。但历练是属于个人行为,因此大家一般都会彼此无视,自觉地分开。

但巧了,黑豹叫夙,两人曾经为了雌性狠狠打过一架,他自然对他印象深刻。虽然彼此对雌性的感观不同,但两人并为因为那一架交恶,反而因欣赏彼此的身手,有了几分交情。

因此,凤歌很是热情地同黑豹打了招呼。夙显然也很惊讶,居然能在此间碰到一个熟人,倒也抛下高傲,跑了过来。

但当黑豹靠近的时候,凤歌神秘的紫瞳却瞬间幽深了起来。

原因无它,他在夙的身上,闻到了那个雌性的独特的香甜味道!

番外(凤歌与夙)

要说黑豹夙和凤歌的相识,也是十分充满戏剧性的。

夙所在的艾加部落和凤歌所在雪羽部落,同处在一片区域。只是一个在山的东面,一个在山的西面,中间恰巧隔了一座不高的达玛山。艾加部落里玄冥族的雄性兽人居多,个个体格强壮、身材健美,是兽人大陆出了名的帅哥部落;而雪羽部落里清一色是雪羽族,这一族的特点是不管是兽形还是人形,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大多体格修长、姿态优雅、气质温和,尤其是雌性,不止面容秀美,身上还有着兽人大陆中雌性难得一见的柔和气质,因此雪羽部落的美女是出了名的受欢迎。

两个部落离得虽近,但因隔着一座山的缘故,却也没什么往来。巧就巧在,某日雪羽族的某位妙龄雌性,突然心血来潮,要去达玛山的山顶采一种罕见的玛丽花,作为慕达节上自己的头饰。该雌性也算部落里难得一见的美女,身后自然跟着大串的追求者,当即就有四五名雄性跳出来,表示乐意充当护花使者,任美女驱策。

谁料一行人兴致高昂地达到山顶时,却发现玛丽花的四周潜伏着十几只凶猛的长齿鸟。这鸟尖牙突起有一米长,四肢有力,性格暴虐,冲上来就一阵猛啄,把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落了下风,情势堪危。

慌乱中,更倒霉的是那位雌性不慎扭伤了脚,跌坐在地上,无力逃跑。眼见一位美女就要丧生鸟嘴,化作残花谢去时,正好在附近闲晃荡的夙闻着打斗声赶来了,于是一出帅豹救美雌的老戏码就此展开。

黑豹的实力本就十分彪悍,再加上自身也是个好战分子,因此缠斗厮打间,不免斗志昂扬,骁勇无比,尽显英雄风采。尤其和雪羽族那几个个性偏温和的雄性比起来,越加显得强壮、勇猛。于是乎,素来心高气傲的雌性,看得沉醉了。在获救后,也无暇理会身后那几只哀怨的目光,娇滴滴、羞怯怯的当众示爱了。

多好啊,自古美女配英雄,这简直就是一部浪漫无比、撩拨纯情少女心弦的梦幻剧啊。

眼看剧情铺垫到位,女主倾情投入,谁料男主一甩头,高傲地投下一枚炸弹,“不要,你长得太丑!”

靠之、靠之、再靠之,现场除了甩完惊天一雷就甩甩尾巴,风一般来又风一般去的臭屁黑豹,其余的人全都石化了!

在兽人大陆雌性如此奇缺的情况下,有个雌性愿意主动投怀送抱,那是多大的好事呀!搁在现代讲,那简直比中500万彩票的概率还低呢!因此,就算这雌性真的长得不咋滴,肯定还有大把的雄性乐颠颠地抢着要,何况雪羽族这位雌性,还是不折不扣的小美女。

虽然她此刻有些狼狈、脸上沾染了不少尘土、头发也有些凌乱、看起来是没平时漂亮,但怎么着也算不上丑啊!!

原本还在那用嫉妒眼神猛烧黑豹后背的几个雪羽族雄性,眼见情敌主动弃权,顿时笑逐颜开:还好还好,这丫的破黑豹眼神不太好,真真是有眼不识美雌性!

比之几个心情放晴的雄性,雌性的脸色可就不好看了!

本来就是娇娇女,素来被人放在手心里捧着,向来眼高于顶,难得相中一个,主动示爱,本来以为对方不是感激涕零那也是欣然同意的,谁料竟受了这样的羞辱?!

于是她的脸色白了又青、青了又红、红了又紫、紫了又黑,简直是色彩丰富,变化万千。最终一跺脚,捂着脸哭着跑回家了!!

原本故事到这也就结束了,偏偏这雌性是凤歌的邻居兼青梅竹马。两人虽没发展出什么奸/情,但从小培养的友情却也不少。雪羽族的雄性天生情感丰富,对雌性一向是温柔体贴,颇有几分好情人的架势。而凤歌更是各种翘楚,对部落里的雌性一向是呵护有加,护短的很。

他只听了七七八八,便恼了。自己部落里的美女,随便拉到哪去,不说有千儿八百的雄性来抢,那百八十个追求者也是少不了的。能看上你是给你天大的面子,你不乐意拒绝也就算了,干嘛偏偏要甩那么一句狠话呢?!说一个雌性不漂亮,那打击程度可不亚于说一个雄性某项功能失效,你这豹子分明是在挑衅啊!!

于是乎,紫眸里一阵冷光闪过后,凤歌向夙下了挑战书,誓要为自己部落的雌性讨回一个公道!

在兽人大陆,两只雄性相互切磋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在雌性稀缺的情况下,雄性们有大把多余的精力无处宣泄。打打架、出出汗,对他们而言,也算是项有益身心的运动。夙那阵子刚把部落里厉害的雄性都挑了一遍,正愁没对手练练手脚,没想到有人主动送上门来,也没多研究是什么原因,就欣然应了战。尤其听说凤歌还是雪羽族里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他更是跃跃欲试。

两个人就约在了达玛山的山顶相战,彼此一打量,就知道对方实力不错,心里不约而同起了较量之心。夙是霸气十足、经验丰富;凤歌虽看起来谦谦君子如玉,但格斗天赋极高;原先的轻忽顿时收敛,两人化作兽形,认真打了起来。凤歌停在3米高的空中,翅膀挥起狂风阵阵、飞沙走石;夙的豹爪舞得雷霆万钧,高高跳起,时不时用爪子在凤歌的翅膀上留点爪印。凤歌扑到地上用鸟爪狠爪夙的后背,夙抬起后腿,猛踢凤歌的鸟腹。

两人一直从下午打到晚上,直到星星如碎钻般挂满夜空,直到虚脱无力瘫倒在地,仍未分出胜负。

眼看连抬翅膀的力气都没有了,凤歌也不再逞强,喘着粗气道“我,我看,我们下回再打吧!!”

黑豹连点头的力气都没有了,不过眼里还是含赞许,道,“也,也好,不过,你真不赖啊!!”自从成年以来,凤歌还是第一个能和他打成平手的人。

凤歌扯了扯有些疼痛的嘴角,“你也,咝,不错!”瞧他的伤口疼得,这豹子的力量还真不是盖的。

反正躺着没力气动,两个闲不住的雄性就格斗技巧及各自的历练经历,聊了起来。谁料越聊越投机,颇有些相见恨晚。

末了,凤歌才想起自己可是来兴师问罪的,眼前怎么完全跑题了。只是如今大家对彼此的印象不错,他说的话自然就由责怪变成了埋怨。埋怨黑豹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主,埋怨他就算不喜欢那个雌性,也不该扫她的面子,当着别的雄性的面嫌弃她。

黑豹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场架是这么来的,当下很无奈的解释,“我没嫌弃她呀!”

凤歌咬牙,用极度鄙视的目光,扫射这个睁眼说瞎话的家伙,“难道你没说她丑?难道你没拒绝她?!”

黑豹高傲地鼻孔朝天:“可她确实没有我阿姐漂亮呀,我说的是实话……”原来按照黑豹同志的逻辑,自己的几个阿姐,是美人,是漂亮的参照标准。任何比阿姐难看的雌性,都是丑八怪!!!

“至于为什么拒绝她,那是因为我讨厌软弱、只会哭、一点用处也没用的雌性。”这样的雌性只会让他感到腻烦,压根产生不了怜香惜玉之心。

听完解释,凤歌终于无语:在兽人大陆,居然还有讨厌雌性的雄性存在!

这家伙,还真是一朵奇葩呀!!

贴心照料

晨墨可不知道与自己有过交集的两只兽人雄性,在一种非常巧合的情况下会师了,她现在正是满心欢喜,因为她的药品研究事业,终于进入收获阶段。

在短短三天内,她研究了将近四五十种野草,经过一番优胜劣汰,总算淘到了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药草。

此刻,她的身边放着四个20公分长的玻璃罐子,里面放着四种不同的草叶汁,正是她从最后幸存、没有惨遭淘汰的几种药草中提取出来的。

其中两种是治愈的:一个是之前烈阳给她用的大圆叶子,她研究了下,这种叶子主要功能是愈合伤口,去除疤痕,用起来凉飕飕的;另一个是一种椭圆形的小片红叶子,目前只发现止血效果不错,其它的功能还没有研究出来。

余下两种却是攻击型的。

第一种长得很普通,就像细细的小草,只是你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它的顶端有一点红色,你可别看它们长得不起眼,叶汁含有的毒性却非常致命。晨墨是无意间发现它的,当时她正在摘可可果,爬上树的时候,看到不远处的矮木林里慢悠悠走出一只独角羊,在一丛绿油油的草地上边啃草边晒太阳。

她听烈阳提过这种羊的肉质十分鲜美,便想捉一只回去尝尝鲜,可还没等她拉弓,那只独角羊自己就先四肢抽搐、口吐白沫地倒下了。瞧这模样一看就是中毒了,晨墨好奇的走过去,仔细一检查,发现羊嘴里还有些几根顶端微红的奇特小草。

她给它们取名一点红,戴上手套取回一些样品后,让烈阳捉了两只活蹦乱跳的红毛鼠做实验。一只是以喂食的方式,一只是在红毛鼠割破的皮肤上擦一点,结果发现喂食的那只很快就死了,死状和之前的独角羊很类似,而涂抹伤口的那只倒是活蹦乱跳。

由此可见,这种药是需要内服才能产生作用的。晨墨不免有些失望,她毕竟打怪居多,最实用的自然是接触破损皮肤就能产生效果的毒药,这样抹到她的箭头上,才能加强攻击实力。不过鉴于此药的药性猛烈,闻起来又没味道,晨墨还是去收集了一些,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另一种药晨墨就比较喜欢,它长得很漂亮,形状很像四叶草,不过大了不止一号,它的叶子两片是湖蓝色,两片是玫红色,看着很是赏心悦目。而且叶子上还会散发出一种奇特的香味,这种香味能快速让人晕眩、麻醉、昏迷。测试药效的时候,晨墨在箭头上多抹了一些,然后挑选红毛鼠密集的提防射过去,结果发现不止是射中的那只变得晕乎乎的,连周围离得近的几只,也变得行动迟缓、反应迟钝。晨墨当时就喜不自禁,这药在怪物多、密集的时候,可是有大大的用场。

晨墨小心的把盖子拧紧,确定药汁不会漏出,才把满意地把罐子放回储物镯。伸了个懒腰,走出树屋,沿着烈阳做的藤梯往下爬。她的肚子有些饿了,也不知道烈阳的午餐准备得如何?

走到小溪边,烈阳正端着石锅往石盆里倒野菇汤。一旁架子上的鹿肉、烤得油光发亮、肉香和着孜然香,浓郁无比,勾得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而石盆里的红烧鹿肉,卖相就有些一般了,但若考虑到简陋的厨具烹煮起来的难度,这样也算不错。

烈阳看见晨墨,咧嘴憨憨一笑,“阿墨,你饿了吧,马上好!”说完放下锅,利索地搬过石凳,殷勤地在上面铺上一块软皮,免得石凳粗糙的棱角弄伤自家雌性。又拿出木碗和木勺,跑去旁边溪水里清洗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确认干净无比,才递给晨墨。

晨墨早就发现烈阳在一些细处很是贴心,知她喜欢喝汤,每顿都会去采集一些野菇子烧汤。见她直接端着石锅喝又太重不方便,便特意做了木碗、木勺和筷子。别看这套东西做得简单粗糙,只是拿出一截木头挖了挖、削了削、搓了搓,却也是他的一片心意。野外生存本来就讲究方便快捷,兽人雄性们多喜吃烤肉,向来是烤完后就直接拿在手里咬着吃,哪会特特烧个汤,弄个碗慢慢喝。烈阳这么做,无非是顾全了她的喜好。

晨墨心里受用之余不免感叹,这样的男人,搁游戏里做个npc可惜了。若是在现实中,这样体贴温柔的男人,还不知有多抢手呢!

两个人在闲聊中有滋有味地吃完了一顿丰盛的大餐。别看烈阳长得憨,其实聪明的很,模仿能力也强。烹煮的方法晨墨不过就示范了一次,讲解了几遍,他烧的食物就已相当可口了。

晨墨吃饱喝足,满足地托着下巴晒太阳,整个人慵懒平和得好似一只猫。秘境里的季节大约设定的是初秋,不冷不热,晒着太阳,享受清风吹过,很是惬意。

如是以前,她一定会包揽过善后的活儿,毕竟你烧饭来我打扫,也算公平,她没依赖别人的习惯。何况,一般情况下,帮npc干活多少都能提升友好度。可烈阳不愿意,怎么说也不愿意,照顾雌性是雄性的职责,这等小活,他干起来轻松的很,干嘛要累着自己的雌性。晨墨提过一两次后,便也算了,不矫情随他去。既然现实中享受不到男性的贴心服务,能在游戏里过一把瘾也不错。想通这一点,她倒也心安理得起来。

烈阳带着暖暖的笑看着她,麻利的收拾残局。雌性平时防备心极强、喜欢与他保持距离、脸上也总是一脸的冰冷肃杀,但在吃完饭后享受阳光滋润的那短短一刻,却会变得非常柔和好相与。哪怕他靠得近些,她也只是懒懒瞥一眼就算了。这就表示,她对他的防备慢慢降低,虽然只低了一点点,但这也足以让他欣喜。毕竟在兽人大陆,雄性追求雌性的道路本就是坎坷崎岖,大家斗智斗勇之余,耐性也极为重要。

别看烈阳年轻,但生活得艰辛,却将他磨砺得无比早熟,也让他拥有一般人所没有的耐心和坚忍。12岁的时候,他为了捉住一只喜欢在沼泽地出没的长嘴獭,足足在泥沼里泡了一天一夜。那东西胆小、谨慎、敏感,微微有些风吹草动就会钻回泥洞里,烈阳放了它们喜欢的吃食在洞口做诱饵,然后守在一旁,忍着饥饿、口渴、虫咬,楞是一动不动。等他终于熬到捉住那只贪嘴的长嘴獭时,他也因泡太久而皮肤发皱、绒毛脱落,整个人看起来惨不忍睹。

如果晨墨知道这典故,一定会感叹:这是一个懂得对自己发狠的人,而这样的人,更易取得成功。因为他们一旦明确目标,便会矢志不渝地走下去。

见烈阳也收拾妥当……晨墨也休息够了,便朝他招招手,“烈阳,咱们商量商量明天的任务!”

明天她们就要离开山谷,去完成烈阳的最后一个任务了。

她一向不喜欢打无准备的仗,如果能先做足功课,想必会事半功倍!

商量对策(补更)

烈阳把锅碗瓢盆洗干净,放好,才化作兽形,跑到晨墨身侧坐下。这三天的亲密相处,他发现自家的雌性似乎很喜欢他的兽形。如果自己是人形,雌性很自然地、好似出于本能般地会同自己保持距离。可一旦自己以兽形出现,略略靠近些,都不要紧。甚至她还会忍不住伸出白嫩嫩的手,摸摸他的头,捏捏他的圆耳朵,眼神里是若隐若现的柔和。

晨墨能不柔和吗,看着一只可爱泰迪熊,睁着湿漉漉的眼眸,带着淡淡的温和,摇头晃脑地捧着洗好的水果送上来,又是卖乖又是卖萌地取悦你,饶是她心如百炼钢,也生出了些绕指柔。

晨墨不笨,自然也看出它的小心思,拿起某忠犬熊献上的水果,用力咬了一口,心想:果然不能小看高级npc的智能指数,连这憨家伙,都晓得迎合自己的喜好了!不过烈阳这家伙真不错,性格温柔体贴、憨而不呆、坚忍沉稳、战斗值也强,也不知npc能不能收作宠物?若能把他带出秘境就好了!

烈阳可不知道他内定的雌性正天马行空的yy,对他动着歪脑筋,反而在一旁很是认真尽责地介绍明日的任务。他倒不是真的希望雌性去帮他,毕竟雄性兽人的试炼任务,向来要求雄性独立完成。只是那任务的场所确实挺危险,细细告诉她,也好让她乖乖地躲在他身后安全的地方,以免受伤。

虽然依他的想法,雌性最好就呆在树屋里等他做完任务回来,可自家雌性一看就是个胆大的主,完全不似其她雌性那么娇弱没主见,她已一再要求陪自己去做任务,若自己不带上她,说不定一转身,她就自己去了。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这附近还有只不安分的黑豹,他若是趁自己不在,拐走了自家雌性,他可就得不偿失了。

考虑再三,烈阳还是决定让雌性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呆着。

烈阳的任务听起来似乎很简单,是寻找森林里一种叫白云草的植物,这种药草非常珍贵,只有迷幻森林里有,数量稀少,因此非常难找。而且它成长的地方必定会有凶猛的护草兽,生长周期又只有短短的十天,所以真要采到手,也不容易。

据族里的大祭司说,这药草对雌性的身孕很有好处,所以每一年,每个雄性兽人成年后,不管前面两个任务怎么变化,第三个任务铁定都是寻找白云草。一是可以磨砺兽人,另一个目的,却是为了造福族里怀有身孕的雌性。由于兽人大陆雌性身体虚弱,所以生产时非常危险,但若有足够的白云草,生育过程就会顺利很多。

其实前几天烈阳已经采集过一次了,当时他运气好,本来喜欢成群出现的护草兽,不知道为什么只剩一只。他果断出击,差点就成功打败护草兽了,谁料洞穴突然传来了蝠翼鸟的叫声,他担心雌性的安危,只得放弃,结果前功尽弃。

晨墨听完,很快抓住了任务的关键, “你的任务只是采集白云草对吧?”

烈阳点点头,道,“恩,只是那护草兽很难对付,若一两只还好,可若是成群出现,那就麻烦了。”如今他同晨墨的交流多了,话也说得溜了,很少会疙疙瘩瘩,

晨墨挑了挑眉,若有所思地看着烈阳,虽然很想完成任务,但烈阳显然并不鲁莽,这果然是个智能值超高的npc,似乎已经有了独立的思维,懂得思考任务了,只是思考的深度还不够。

思索片刻,她微眯起眼,淡然,但却胸有成竹道,“只要知道白云草的地点就行,至于护草兽,我倒有个办法可以搞定它们……”

就在晨墨和烈阳讨论着该如何搞定护草兽的时候,山谷外的凤歌也在苦苦思索怎么不动声色地从黑豹嘴里套出雌性的消息。

黑豹虽然傲慢,但不愚笨,以凤歌超差的嗅觉,都能闻到他身上沾染的雌性味道。玄冥族的嗅觉可比雪羽族强多了,他自然也闻到凤歌身上残留的熟悉味道。

虽说他现在也是满心疑惑,那个雌性怎么会和凤歌这个小子有瓜葛,但面对凤歌探究的眼神和拐着弯的询问,他非常机警的选择了回避。凤歌可是远近闻名的风流浪子,哄骗雌性可是他的拿手好戏,虽然他还不明白自己对那个雌性的感觉是什么,但直觉的就不想让这家伙将罪恶之手伸向那个雌性。

因此,不管凤歌如何软硬兼施,楞是没能从夙那里淘到半点消息,直把凤歌气得身后的白羽全部竖起,恨不得冲上去和这臭屁豹子再厮打一场!

紫眸里的火烧了又烧,凤歌也顾不得维持风度,开门见山,没好气地道,“我告诉你,那是我看中的雌性!在她没有确定伴侣之前,我们都有追求的权利!你若不告诉我她在哪里,我就一直跟着你!有本事就永远不要去见她!”

练习弓箭

夙听了凤歌气急败坏的要挟,不可思议地瞪大豹眼:这还是自己认识的凤歌吗?!什么时候雌性嘴里的温柔好情人,变得这么胡搅蛮缠、不讲道理了。

好歹也是朋友一场,夙也不想大动干戈,只是不满地道,“你屁股后头不是有大串的爱慕者了吗,干嘛盯着那个雌性,她怪怪的,不适合你……我们部落里就有几个漂亮雌性对你挺有好感的,改天我叫阿姐给你介绍介绍。”

凤歌猛翻白眼,“适不适合我自己心里有数,倒是你,你不是对雌性没兴趣吗?!怎么一扭头就变卦了!”若是普通雌性,说放弃也就算了,可这个雌性,对他而言,太重要了。

夙顿时语噎,不自在地伸出爪子刨刨地,开始睁眼说瞎话,“我什么时候说过不感兴趣,这世上哪会有对雌性不感兴趣的雄性,我的意思是,之前还没碰到过感兴趣的雌性而已!”

凤歌嘴角狠命地抽搐,这厮忒不要脸了。看来皮肤黑也有好处,撒着漫天的谎言,人家也看不到他有没有脸红。

深吸了一口气,他决定不再和这个信口雌黄的家伙浪费口舌,还是直接以行动来证明他寻找雌性的决心吧!

从现在开始,他走到哪自己就跟到哪,就不信这家伙能一直忍着不去见她!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在一鸟一豹为了晨墨僵持纠结的时候,她却正围着烈阳打转,指导他练习射箭。

晨墨一向崇尚以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成功,问清楚白云草所在的环境、地势、周围的遮挡物、护草兽的攻击习性后,她很快就制定了一个可以轻松搞定护草兽、摘到白云草的方案。只是这个方案的前提,就是需要烈阳学会使用弓箭。而学会用箭的前提,是烈阳要有把称手的弓箭。毕竟她的弓烈阳是无法用的,一拿过去就会自动跑回储物镯里。

但按照游戏的设定,晨墨知道兽人大陆还处于比较落后的原始社会,类似于人类的旧石器初期。他们的捕猎工具,大多是简单的石器,比如:石锤、石锥等原始武器。以她之前呆过的古达部落为例,那里的兽人npc,手里普遍拿的就是石锤。

不过晨墨也发现,秘境里的设定,似乎与外面略有不同。烈阳明显比秘境外的那些npc更懂得利用工具。他会用石头制作各种生活用品,如石锅、石盆、石碗、石桌、石椅;也擅长磨骨刀,骨针,用它们切割皮毛、缝制兽皮衣;甚至还会利用各种不同的树木,制造一些家具,比如树屋里的木柜子,矮木椅,虽说做工样子不咋地,工艺也粗糙,但贵在实用。

只是奇怪的是,他们的工具,更多的是用在生活上,而不是用来狩猎。她细细分析了下,这里面无非是两个原因:一、因为兽人们仗着自身力量出众,认为不需要借助这些外物;二、落后的文明下,他们还不懂得把简单工具改革成了复合工具。

想完这两点的时候,她却冷不丁被自己惊悚到了。她发现,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她居然把这个秘境当做一个真实的世界来思考。她本是以非常理性的角度代入思考,最终却发现,秘境里的很多东西,已经完全脱离了系统的逻辑设定。

其实这个现象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现,第一次、第二次可以说巧合,第三次、第四次就很难以同样的借口搪塞。但她不敢深想下去,她怕这般疑神疑鬼,会乱了自己的心。作为一个出色的猎杀者,她自然清楚,在这样充满杀机的环境里,自己若心神不定,那是兵家大忌。

深吸一口气,她提醒自己不要胡思乱想,明天就要出去任务,眼前最重要的是先做弓箭!

考虑烈阳制作工具的天份不错,她决定把制作弓箭的要领和需要的材料告诉了他,让他自己做一把。毕竟她的力气小,动作慢,怕耽误时间。

其实一把好的弓箭由有弹性的弓臂和有韧性的弓弦构成;正常的话要用到干、角、筋、胶、丝、漆六样材料。不过在迷幻之森,没有npc商人,很多东西买不到,晨墨只能用其它东西将就代替。好在这儿稀奇古怪的东西多的很,按照晨墨的要求,烈阳很快找来了外形颇似竹子、但表皮是红色的节节树,截下一段裁成细长,当做弓臂的主体。晨墨试了下,发现这种节节树弹性好、又结实,的确是当干的好材料。角、筋简单,随便逮一只独角牛,两样便都齐全了。角贴在弓臂的内侧、筋贴到外侧,两样东西的作用是增强弓臂弹力、使箭射出时更加劲疾,中物更加深入。至于胶,是用来粘合干材和角筋的,可以用粘粘果来代替,一样可以粘得很牢。丝倒是不好办,兽人大陆可没这玩意,晨墨的背包里倒有一些原先买的细丝,可惜不够牢阿!好在烈阳机灵,弄来一种叫荆棘蔓的藤蔓,又结实又细,晒干后也不会变得松脆,完全可以当丝用。漆就算了吧,反正是个临时做任务的武器,实用就行,不需要什么美化。

经过两人一番折腾,还真做出了一把弓,又另外用木头做了百来支箭,就算大功告成了。整把弓近两米,虽说形态不怎么好看,工艺也听简陋,但也将将能用。

晨墨简单地教了烈阳几个射箭技巧,就让他站在原地,示意他对着远处她立着的一个靶子射射看。

烈阳初始很不太习惯,兽人们生性勇猛好战,狩猎通常是化作兽形,依靠着身躯的力量和尖利的爪子扑杀猎物的,说穿了就是习惯了直来直往、硬碰硬的近身战。如今要换个怪东西,还得站得远远的打,怎么看怎么别扭。

可这毕竟是自家雌性的一番心意,烈阳想,还是顺着她吧!

而且,他也知道用这怪家伙有好处,自家雌性就是用这个东西来捕杀猎物的,既不怎么费力,又不会受伤。

晨墨羡慕地看着烈阳,这家伙倒聪明,学什么都快。不过刚学,放了二三十支空箭后,居然找到了感觉,准头越来越准,十支里头,居然也有七八支射中靶子,其中一两支还能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力量大,箭几乎支支射穿靶子,重重钉在远处的大树上。射程可比她能达到的极限,多了好几倍。若自己也有这速度和这力量,以后打boss可就轻松咯!

见烈阳在固定的靶子上练习得差不多了,晨墨朝他挥挥手,示意他暂停,“我们去山谷外练习!我记得山谷入口外刚好有一片草地,那儿有许多小猎物,我们就拿它们当活靶子练!”

浪漫告白

晨墨骑着超大版泰迪熊、抗着弓箭、兴致高昂地跑出山谷。山谷里虽然也有野兽,但都是一些超级胆小的,而且数量稀松,可能一片区域就那么两三只,就算射中了一只,另两支老早就跑远了,追起来也麻烦,所以并不适合用来练习射箭。

唯一适合用来练习的倒是讨厌鬼红毛鼠,它们数量多胆子大又喜欢成群出动,在同伴被射中的刹那,它们虽会抱头鼠窜,但不到几分钟,又会聚集起来。可惜它们的习性是昼伏夜出,现在是大白天,它们都在地洞里呼呼睡大觉呢!

倒是山谷外的草皮上,有一种长着褐色皮毛,但模样酷似松鼠、尾巴却像兔子般短短的小兽,也喜欢成群结队在地上啃草。它们数量多、个头不大、跑得还算快、胆子也挺大,用来当活动靶子最是合适。

可是刚出山谷,她就后悔了,草地上那只阴魂不散的黑豹,正同一只巨大的长得很像白孔雀的漂亮家伙,练习互相瞪眼,那架势,似乎有随时扑在一起大干一场的倾向。

晨墨倒没认出白孔雀是谁,也没为白孔雀的巨大而感到惊讶,只是有些牙疼地抚抚额,觉得这黑豹还真是惹是生非的主。前几天刚和烈阳打完一架,今儿个又卯上了白孔雀。

拍拍明显已经全身紧绷、充满警戒的烈阳,晨墨轻声示意他赶紧撤退,这战场还是留给好战分子吧,她可没兴趣参与。

烈阳闻言,二话不说撒蹄就跑,笑话,能不跑吗,和黑豹一起的可是雪羽族啊!他们的雄性可是号称西索大陆最会套雌性欢心、最会勾引雌性的风流浪子。

他记得自己在部落里的唯一好友木塔,他爱慕了十年的雌性,就是在一次多个部落联合举办的慕达节中,被一个雪羽族用甜言蜜语就给勾引走了。木塔为那个雌性献了十年的殷勤,眼见成功在望,不想那个雪羽族的雄性,才甜言蜜语了三天,就让他之前所作的种种努力付之东流。

他现在还清晰地记得,木塔失去磁性后那失魂落魄、伤心欲绝的模样。即便好几年过去了,也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木塔!

可惜他们终究慢了一拍,夙和凤歌,都已经发现了他们。

夙是满眼的郁闷和懊恼,恨铁不成钢地瞪了烈阳一样:自己是辛辛苦苦帮雌性隐瞒踪迹,避免她遭受花花公子的荼毒,你这笨家伙,怎么偏选这时节,把她带出谷?!

呵呵,看来雄性们对雪羽族雄性的风流属性是深恶痛绝啊,当然,防御政策也非常一致:均是严防死守坚决隔离,奏是不让雪羽族雄性靠近自己的雌性!

凤歌倒是欢喜若狂,全身冒着幸福的泡泡,天地间的一切阻碍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唯有剩下那个美丽的雌性。躲开试图阻拦他的黑豹,凤歌拍着翅膀、如离弦的羽箭,冲到烈阳和晨墨面前,挡住他们的去路。

然后,在烈阳无比冷列的警告目光下,在晨墨一脸的疑惑和费解中,十分优雅地徐徐展开身后那长长的、雪白无暇的羽翎。耀眼的阳光下,完全展开的羽毛,洁白、柔美、圣洁,梦幻得仿佛能让人心底发软。而凤歌紫色的漂亮眼眸,专注而温柔地看着雌性,这是他第一次没用任何甜言蜜语,单纯以美得叫人震撼的开屏,大胆、直白、热情、明确地向雌性表达自己的爱慕!

烈阳和黑豹的眼神瞬间冰冻,一颗心颤微微地提到了嗓子眼上。

晨墨不知道,他们俩可是一清二楚:雪羽族的开屏,被雌性们称作最唯美、最浪漫的告白。传说中,他们的雄性并不是每一个都能开屏,因为一次开屏需要凝聚极大的力量。只有足够强壮、优秀的雄性,才有这个能力完全打开。

因此,雄性开屏不止是单纯的展现美丽,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他们在向雌性传达自己足够强大。

显然与其它兽族雄性的木讷式告白、或者傻乎乎只懂得帮雌性干活讨她们欢心的雄性不同,雪羽族的告白更加浪漫有意思。

而能得到雪羽族珍贵的开屏告白,向来是雌性们值得炫耀的事情之一。因此,很少有雌性,能拒绝这样的告白。

凤歌显然对自己也是信心十足,尤其看到晨墨眼里闪过一抹惊艳,目光火辣辣地盯着自己洁白的羽翎时,他觉得这雌性一定被自己打动了,心里仿佛有一条欢快的小溪在流啊、在淌啊、在唱啊,欢悦无比!

他骄傲地挺挺胸脯,带着得意的目光,扫了一眼对他怀着12分敌意的烈阳;又抱歉地看看气哼哼的黑豹,兽人大陆的雌性之争何等激烈,就算面对朋友,也没有退让的道理!

就在他显摆完,打算再来几句充满情意的、浪漫的甜言蜜语,将告白进行到底、彻底打动眼前这个雌性的芳心时,晨墨却收回了热辣的视线,蹦出一句让仨兽人当场石化的话:

“烈阳,你看这只孔雀长得多漂亮啊,我能收它作宠物不?!!”

宠物捉宠

脑袋轰隆一声,凤歌只觉小心肝咔嚓碎了一地,全身上下,从头发丝儿到脚趾头,都透着僵硬。

他终于知道,世间最可悲的事,不是华丽丽的告白被雌性拒绝,而是你告白了,却被雌性华丽丽地无视;而比无视更可悲的,就是被雌性毫不留情地鄙视。

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雌性很喜欢收养宠物,但大多能被他们选择收养的宠物,都是长相漂亮、性格乖巧、力量弱小的小家伙。雌性说想收他做宠物,那不就是在变相否定他强大,贬低他的实力。

对雄性而言,还有什么比这打击更大的呢?凤歌只觉全身凝聚起来用以支撑开屏的力量,瞬间被抽空。而本已经华丽开屏的羽毛,也瞬间收起,如同丧家之犬般恹恹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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