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远的距离

最远的距离第66部分阅读

然对我,已是足够

好了好了,不煽情了,下面汇报工作:

其实构想最多的是原来的结局,百转千回、悲伤不尽,方毅一走,自己把自己痛住了,不忍再继续。是呀,不管亲妈后妈,总归是妈,亲们再认为偶是“后妈”,偶的心也痛呀5555

在我,还是希望就在此止住,让爱弥补绝望,让拥抱抚尽泪水。但等静下来,会应承诺把原先的结局写出,另放一处。如有坚强心脏的亲,可以去看偶哭了那么多哭回,总得拉些银下水吧。偶事先申明,表有银发飚打偶那不带的

目前在断续的修改上部,约13下来了。近来工作上很赶,常占用业余时间: 5555

所以一直拖得慢慢的。请大伙儿到时再来捧场,先谢过了

接下来想写以绍钥为主角的文,究竟是以番外形式,还是另立为文,到时看字数吧。偶发誓,这回一定写个短的

鼓掌鼓掌落幕落幕

团团一揖

下文再见

番外当时年少 上

那是一个九月的傍晚,暑气未散。

下课铃声一响,唐海燕便拉着罗春雪融入胜利逃亡的人潮。

虽是上了高中,但初来乍到的新鲜感还未过,而学业也不见紧,恰是能享受风华的好时光。

罗春雪看着前边一点,以手遮唇,咯咯闷笑。唐海燕眼风一瞄,立时将右手作兰花状往鬓边一靠,抿起嗓子:“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罗春雪本还笑得有淑女样,被她一引,不自觉的就弯了腰,捂着肚子走不了路。

路上学生绵延不绝,见她俩行为怪异,都为之侧目。女生们看后多是一撇嘴,而男生们,则是一顾再顾。

唐海燕大咧咧的迎着众多目光,神态自若,而回头的若是眉眼端正的高年级男生,她则微一抬下巴,大有挑衅之意。

罗春雪被看得有些发窘,急忙要忍笑。唐海燕意犹未尽,正想再逗她,就见一个明亮的身影从左侧急插上前,她想也不想,脱口笑:“看,又来半个太子”

她的声音不小,那人应该能听见,但却没理会,一径儿快步走,转眼超出去十来米。这回罗春雪却没再笑,她一把拽住她的手臂,小而急促的低叫:“嘿,方毅他是方毅”

苏哲方毅,永远连在一起的名字,也永远是h中老师头疼男生退避女生疯狂的源头。

唐海燕没进h中前就知道这两个名字,但这两个直升高中部的旧新生开学一周都没露过面,相关传言铺天盖地,让这些真正的新生们期待不已。

罗春雪捏紧了书包带子,心里一片雀跃:“我们快点走,他会去车棚,我们赶到前面去,能看清他长什么样。”

唐海燕“哧”的绷不住笑:“什么样人样他还能多长一个眼睛”再看罗春雪盯着不眨眼,便也随着她去看。

那男生个子颇高,却不瘦,极抢眼的一件明黄衬衫,小腿裹在浅蓝的牛仔裤里,挺拔有力。他走得很快,最后几乎带着小跑。一路上有学生招呼不绝,他时点头时抬手,都不是对应的热情。

罗春雪抢了两步,不见唐海燕跟上,急扭头问:“你走不走不然来不及了”唐海燕莫名的一阵别扭,回:“有什么稀奇的,我才不想看。”

罗春雪有些诧异,但顾不上细问,只回:“那我前面等你去。”

唐海燕看着那一抹明黄出了车棚,迎着西落的斜阳,竟是镀了一层金般的耀眼,她不能正视,只得微微眯了眼。

即使在十年后,她还清晰的记得那一刻眼睛轻微的刺痛,带着上不来气似的胸口一窒是那道金色的影子,划入她生命的时刻。

罗春雪没有在前面等她,而是绕回了橱窗。那里刚换了内容,公布本届的学生会干部。唐海燕轻易的找到了金色影子的主人,浓眉细目,嘴角微微上扬,像是笑,又像是嘲讽。

“你怎么知道他是方毅”临分手前,唐海燕终于还是忍不住。

罗春雪偏头看她,奇怪:“除了他,谁会穿那么黄的衣服再说,”她长长的吸一口气,捂住胸口,“除了他,还有谁能把那么黄的衣服穿得那么好看”

“叫你看你不看后悔了吧不过明天他就来上课了,你能看到。”罗春雪显出占大便宜的神情,但瞬间,她又郑重起来:“海燕,我要做他的女朋友”

唐海燕看着她,一时回不过神。罗春雪久不听她说话,有些害羞,但更执着:“海燕,我要做他的女朋友你不信吗”

唐海燕下意识的点头:“我信”

其实那会儿她不信。

然而她错了,一年后,罗春雪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尽管他们最终还是分开,但最美最真最纯的那一段时光,她和他紧密相连。

她永远忌妒

而她也从没告诉过她。她并没有等到明天,就在二十分钟后,她迎面碰上了方毅。

那张脸没有笑意,笼着焦虑,生动而令人揪心。每每梦回惊醒,都是因为那张脸。她觉得了他的急他的忧,所以她更急她更忧,也更痛

车篓里放着医院的药袋,在淡淡的酒精味中,他飞快的与她擦肩而过。

第二天,h中的第一校草终于现身,额上的纱布丝毫不影响他传说中的俊美,当然,也丝毫不影响他传说中的飞扬跋扈。

“n中土,男生女生如尘土;h中洋,校花校草排成行;z中强,门开出来一群狼”,唐海燕一念再念,禁不住一笑再笑。罗春雪直盯着高一1班的后门,丝毫没听见新兴的校园童谣。

休息时间已过,唐海燕看一身短打的赵富平从办公室出来,遂一拉罗春雪:“走了,思春”罗春雪来不及嗔怪她的恶舌,双手捂脸低叫:“看,他出来了”不独是她,那边坐一排的女生们也齐齐扭头。

唐海燕看着那个懒洋洋的身影,失笑:“这是苏草”

“他一出来,方毅就快了”罗春雪粉嫩的脸上起了一层红。

唐海燕要笑似的,又笑不出,不自主的也跟着往苏哲的身后看。

她们周三的体育课,对应高一1的英语课,自上周起,上体育课的女生们便多了一份期盼苏方两草会观摩现场。

起因是“错一题事件”。

苏哲入学第三天,新调来的朱晨老师做摸底测试,也不知怎么惹毛了那个混世魔王,他一扯试卷,叫劲:“你这是给人做的还是给傻子做的”朱老师年轻,硬碰硬:“有娘养,没爹教,有本事你做个1oo分出来”

苏哲青了脸,点着试卷:“我就不喜欢1oo分,我就喜欢错这一题给你看看”话毕一挥而就。一查,果然就错那一题。

自此,h中又多了一个与“焦妩媚”、“娄小小”、“张变形”三大怪齐名的“朱一题”老师。

苏哲的恶习校方领教已久,又请不出去,只得习以为常,何况他英语水平本也高得无师可教,遂特许他免修英语。于是一到英语课,这位苏校草便晃晃悠悠的满校园闲逛,而教体育的一干老师便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赵富平看那些女生忸怩得不象话,气得一挥手,叫了声“休息”,转身直奔场外。

苏哲看他气势汹汹而来,无辜的一摊手:“我就坐着看看我没犯法”

赵富平瞥见他额上青记未消,气不觉散了一半:“兄弟,你随便到哪儿坐坐去,这课上不完,我要扣奖金的。”

苏哲定定看他一会儿,笑又不笑的:“那我随便坐去了,你老慢慢上课。”。

赵富平见他走远,心里倒叹口气,回头急忙召集学生继续。不料没过五分钟,就看不止那些女生,连男生也不跑不跳了,一个个望着实验楼发呆。他正想开骂,眼角余光一扫,立时张大了嘴,那苏哲坐在实验楼五楼的栏杆上,支着腿,无倚无靠,随时可以御风而去。

h中的底子是大学附中,原多是校内师长的子弟,后来师资雄厚便慢慢扩大,也收范围内的高分的本地生源。藉着高校的荫护,算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好学校,因而时有别校的学生转入,或是外地的学生借读。

唐海燕能进来是沾了罗春雪的光。罗的姨父是h大附属医院的院长,所以尽管她成绩一般般,但还是不费吹灭之力的得了个正式名额。而唐海燕,即便分数够了,又托罗家帮忙,却还是个借读的身份,每学期得缴纳在罗家看来不算多但却叫唐家心疼的借读费。

唐爸爸是z中的校工,耳濡目染几十年,深知读得出书来的好处,因而对这个女儿也舍得下本钱,只盼她能鱼跃龙门,搏个好去处。

唐海燕属天资颇高的那类女孩,偏长相也不俗,因而并不能完全接受他校工老爸的顽固思想知识才是财富。在她心中,财富可以是一切东西,比如智慧、比如青春、比如美貌。所以,即便条件并不宽裕,但丝毫不影响她骄傲孔雀般的茁壮成长。

进h中的一个月后,除苏哲方毅之外、其余尚能称之为草的所有男生无不熟识了这个有着蜜色皮肤、幽黑睫毛、小小酒窝的新生代校花。

虽然唐海燕一直跟着罗春雪追随方毅的影子,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同时也被苏哲迷惑着。那个脸上总挂着茫然微笑的男生像是迷一样的黑洞,轻而易举的将见过他的女生卷入不复之地。

眼高过顶的唐海燕也不例外。

当苏哲开始坐在上英语的教室里发呆,当学生们因发现他不再跟老师叫劲而纳闷,当老师们以为他因长大转性而击庆时,唐海燕第一个觉得了他的秘密。

放学后他会晚走半小时,兴致勃勃的或踢球或跑步,但阅览室一关门,随着那几个低年级的小女生出来,他便也影子般的消失。她不是没想过特务一把,但罗春雪的方草总是恰到好处的出现,他漫不经心的拔着车铃,微微扬着右嘴角,开口总是那么一句:“罗春雪,你说今天这晚霞怎么这么好,明天不会变天吧”

可怜的罗春雪永远说不出“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她永远受了惊似的“啊”一声,声如蚊蚁:“那你明天要记得带伞”然后紧紧拉住她的胳膊,绯红着脸,温柔的一低头。而后,方毅那充满笑意的眼睛便会扫到她脸上,瞬间凝成一线针芒:“勇敢的海燕,时候不早了,早点回家”

每到那时,她心里会有莫名的兴奋,他靠得那样近,近得她能看清他面颊上的一星小痣,微蓝的,在鼻翼和嘴角的连线交点上。

“我是能穿越暴风雨的海燕”她同样眯起眼睛:“时间对我来说不是问题。”

她轻易的找出了接近他的妙计,那就是紧盯苏哲,越紧越好。

于是,每天放学,校门外的梧桐下,那穿着亮色衬衫的英俊男生,总拿那辆许多年后她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自行车堵住她的去路。

好像好像他在纠缠,纠缠他心仪已久的女生。

唐海燕的幸福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沉溺于爱情幻想的女生大多是福尔摩斯的传人。与苏校草来去同行的那个小女生被第一时间发现后,不消一个下午,全校旋风般传遍。于是初一2成了踏青的好去处,来的是络绎不绝的人群,留下的则是旅游盛地最常见的一片狼藉般的闲言碎语。

罗春雪显然也吓了一跳,冒了句不大雅观的话出来:“苏草怎么这口味呀简直是色盲”唐海燕好笑,回:“也许帅哥就喜欢这反差,思春,我劝你整整形去,整丑点。你看,今天方毅都没和你说话了。”

罗春雪当然不信她的话,但方毅没再跟她谈晚霞也是事实,校门一开,他和苏哲带着那个丑丑的小女生扬长而去,眼角也没扫她一眼,仿佛从不相识,更勿论说话。

唐海燕看她黯然,心里也有点神伤,遂一点西边:“走啦,今天本来也没晚霞嘛,他当然得等明天再说了”。

对于林曦,唐海燕并没像绝大多数人想的那样,认为是苏哲心血来潮的一场闹剧。她仔细的盯了林曦几眼,她是不好看,但那种不好看更多的是青涩的原因,好像一个花苞,皱皱的揪在一起,叫人想象不出盛开的样子。她的皮肤极好,玉一样的柔润,如此便显得目如点漆,黑白分明。其实不丑。

更重要的是苏哲对她的态度,还有她对苏哲的态度。苏哲看她时不带笑,正模正样的,而她看苏哲时也不带受宠若惊,跟看那些长青春痘的男生一般无二。

两个人只是寻常。

就是那种寻常,令唐海燕心头微微发颤,如果,有一天,他们也能这样

方毅借递雪糕的空儿细看林曦一眼,当下便放了心,遂不着痕的一拍苏哲的背,笑:“妹妹今天把人认全了吧”

林曦一点头一抿嘴,貌似窃笑,但不出声。

方毅不顾苏哲半竖的长眉,继续笑:“这下也好,该来的就一起来,免得零碎碎的,看得眼睛疼。”又看向苏哲:“打明天起,你就正大光明了,我也自由了。”

苏哲冷哼:“什么正大光明我要什么正大光明”

方毅好笑,但也不想惹他,便逗林曦:“妹妹你说什么是正大光明”

对于这个对旁人总神情冷峻、对自己总一脸坏笑、自称是哥哥但所作所为又实在不像哥哥的大男生,林曦自认只能是被欺负的份儿,所以,她乖乖的不做抵抗,一边扭脸欣赏街边的垃圾筒,一边兴致勃勃的吮吸奶油雪糕。

方毅一见她这样就手痒得不行,遂揪她的麻花辫:“哎,林妹妹,哥哥问你话呢你说什么是正大光明”

苏哲已压不住怒气,跃上一步,并手为掌就要劈他手腕,忽见林曦转过来,一脸困惑:“你听见人说话了”

苏哲只顿了一瞬,脸上随即也起了困惑:“没有啊你听见了”林曦摇头,非常诚恳:“我也没有”苏哲便一笑,探手接过她的书包:“那我们走。”

方毅直看着两人出去十来米才觉出滋味,那一念通明后的愤慨、惘然力量是如此巨大,以至于他既不能出声笑骂,也不能迈步追赶,只能呆呆的看着那个熟悉得如同自己的身影跟着陌生的别人相携而去。好似梦境。

林曦边走边留意身后,眼看就要拐弯了,还不见方毅追上,她一拉苏哲,一面转脸去看。

这是一条东西向的巷子,很窄,平时没什么人,这是他们绕远选择这条路的主要原因,次要原因是西巷头有个做花生的铺子,哪怕没有风,这里也流淌着醉人的香气。

方毅还在那个尽头,立得那样直,书包垂在腿侧,两侧老式的小楼形成一个框,他正是中间那单薄的剪纸。林曦忽的一震,跟第一次看苏哲狼吞虎咽的吃饭那样,她觉得难过,无法形容的难过。

看着林曦由远及近的面孔,方毅脸上表情一丝不变,但心里的敌意却似进了沸水,滚两滚,之后蒸腾消散。她看他的眼睛幽黑 ,透着挽回损失般的小心翼翼,他喜欢她的这种眼神,她在告诉他,她其实害怕他生气。

“走吧,方毅,”她的声音有些讨好:“昨天你的故事还没讲完呢,现在应该是这回分解了,我特别喜欢听”

他忍着不回话,但看她慢慢伸手过来想接他的书包,他喉咙里就不听话的冒了句出来:“是吗”“当然了”她已然明白他开始解冻,立时就笑了,嘴角抿得弯如月牙,“今天一定要讲完,我上课都想着呢。”

苏哲不紧不慢的回来,看林曦似要替方毅背包,便一皱眉:“你搞什么你还让曦子拎包,你想累死她”

方毅忽觉得这个人才是最可厌的,当下斜他一眼:“怎么的妹妹喜欢帮我拿书包,你管得着吗”

这样的无谓争端已发生过三次,林曦熟门熟路的不再着急,她从苏哲肩上把自己的书包够下来,仔细的搜索一番,最后摸出两个圆圆的金币巧克力,一手托一个,分别送到那两人眼前。

方毅不大吃这个的,但看她表情殷切,便剥去外衣,将那块半融化的巧克力放进嘴里。那边苏哲也吃下了,屈指将锡纸团弹进垃圾筒,又向林曦伸手:“你的”林曦忙回:“我在家吃过了”

方毅一愣,停了咀嚼,下意识的去看苏哲,正见苏哲也看过来,两人一碰目光,心里都明镜似的她口气不对她在撒谎

林曦急急又加道:“是我妈妈的同事结婚,她外国的亲戚送的我昨天吃了好几块。”方毅舌头转一下,那巧克力的味道竟很纯正,再看林曦已低了头,摆弄书包上那很妥贴的搭扣。他心里闪过一丝悔意:怎么就没想到呢,市面上几乎买不到的东西,她能有多少我就那么一口吞了还以为尽她的心意

就听苏哲慢慢的唤了声“曦子”,他忙笑着打断:“走拉走拉,到老地方去,我要开讲了来,把书包都给我,这段路我背”说着他伸臂往苏哲肩头搭,随后指尖加力向下一按。

在几乎所有人都等着看林曦恢复孤单的笑话时,唐海燕判这个笑话为无期徒刑他们根本就不是他们想像中的那种交集。

多少次,在坐满观摩人群的操场里,意气风发的苏草会突然停下来,飞奔到某个角落,低头哈腰的说几句什么。大多数时候,他又会飞奔回场上,笑容眩花人的眼;但也有几次,他会立着慢悠悠的擦汗,之后的不多久,一声长哨从他嘴里扬起,踢得再酣的方毅便也随着撤场。

一直令唐海燕得意的敏锐,在某些时候却成了一把锉刀,在她骄傲的未经挫折的十六岁的少女心上轻轻拉扯,她是荒野上的玫瑰,当时并未觉得伤痕;然而等到她觉得了钝痛,那病因早已深埋深种,难以愈合。

她知道乐山时已是高一下学期了。

到了那会儿,女生们早也不当林曦是敌人如能跟她走得近,苏哲方毅便是天涯咫尺,因而,那些花团锦簇的女生整日的包围着她,罗春雪更是其中极殷情的一人。她当然鄙视这种暗渡陈仓,但春雪是她的好朋友,她当然得视而不见,当然得坚定的站在她那一边。所以,当罗春雪拿着小手绢邀请林曦擦掉帮苏哲整理书包而沾上的满手草泥时,她也微笑:“林曦你的手真漂亮,指甲要保护好,卡进泥很难洗的,快擦擦。”

她记得林曦是朝她一笑,神情有些诧异,隐着一丝受到赞美后的本能羞涩。是因她不太跟她说话的缘故还是她当时的表情真的很诚恳

那小手绢还没擦完,来了个长着小虎牙的男生,冲林曦喊:“你走不走再晚就没了”

林曦似乎对“要没了”的那个东西很感兴趣,一边点头,一边就起来了。那边苏哲正好也过来,她便说:“走吧,我今天有事呢”

苏哲没像从前那样慈眉善目,他盯着那个小虎牙好一会儿,扭头跟林曦笑:“我们快赢了,踢完这场吧”

小小的林曦显然经验不足,拈不出苏校草无比蔓延的酸意,傻乎乎的回话:“那你们继续踢,我先走。”

小虎牙更傻,还翻出书包里的电子表:“来得及,我们五点半到就行,他六点才走。”

看着林曦远去的身影,唐海燕心里的羡慕无边无际。她就做不到。只要能看见那个人,她可以静静的等,以各种名义的等,而他,甚至根本就不知道。

她再也无法这样轻松的一转身,置那个人于脑后。

只是小三岁而已,只是少一个情窦初开而已,但,就是翻天覆地、就是无处回头。

苏哲的愤怒在林曦走后暴发。初时他仍是一动不动,但唐海燕觉得了那安静背后的汹涌澎湃,初夏的风令她有些微微发寒,她想拉着春雪退后一些,手还未伸出,一直在场中蹦跳的足球不知怎的斜飞过来,她看着苏哲的脸叫了声</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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