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第一状元郎

第三百一十八章 奇葩悍将

童贯实在是佩服他的沉稳勇猛,为了能打赢,便又调他同行。

结果姚平仲的功劳在全军最大,于是面见童贯说:“我不想得到赏赐,只愿见一面皇上。”

童贯童贯立马变了脸,一顿腹黑,你小子野心不小啊,还想见圣上,便把他的功劳全部压了下来,直接赶出了西军,军中没有一个服气的。

这小子是个性情中人,在原本的历史中,宋钦宗做太子的时候,听说了姚平仲的名声,等到一即位,金人南下,京都被围,姚平仲正好在京城,得以在福宁殿被宋钦宗召见询问对策,赏赐了他十分多的金钱布匹,许诺退敌后给他重赏。

于是姚平仲战,带着一群临时拼凑的敢死队攻入敌人的军营,准备擒贼先擒王,把女真鞑子的将领献给宋钦宗。他出击后,接连攻破金人两座营寨,不可一世的女真鞑子也被他吓得不轻,趁着夜色偷偷撤走了。

姚平仲一看金人逃了,自己岂不是不能完成对钦宗吹下的牛逼,于是他也逃了。

这个逗比独身一人,骑着青黑色的骡子逃命,跑了七百五十里,到达邓州。进入武关,到了长安,打算在华山隐居,担心离朝廷太近,又跑到蜀地,到了青城山的上清宫,人们都不认识他。

钦宗当然不会怪罪他,这样能打的将军实在太少了,多次下诏搜寻他,都没有找到。

这就是宋金劫寨之战,是当时重大战事之一,后世的所谓专家喜欢把功劳算到李纲头上,其实这场难得的胜仗,是钦宗谋划,姚平仲执行的,和李纲关系不大。

几十年后,这个人出山,已经是南宋孝宗时代,令人吃惊的是钻到山里这么多年的姚平仲得道了

当时他已经八十多岁,6游在渭南文集中描述,他紫红色的胡子很密,长好几尺,脸上有红光,走路不躲避崖、沟、荆棘,度就像奔马,也经常给别人写草书,字迹非常奇特雄伟,但是从不说他得道的原因。

这个奇葩,因为打了一场胜仗而连夜狂奔八百里,就差没逃到天涯海角。也因为这项独一无二的本事,他被戏称为史上最能跑的将军,不过难以否认他确实能打。

如今被人举报,万岁营的人带着衙役来到酒舍,把京兆府有名的“小太尉”捉了,衙役们满脸苦色地打了他三十板子,已经成了笑谈。

一阵香风袭来,姚平仲顿时闭了嘴,姚平逸也站起身来,笑道:“娘,你来了。”

姚夫人一看侄子的惨像,顿时双眼一红,道:“这是怎么说的,二叔他不在家,京兆府衙直如此欺负我们姚家么?”

姚平仲有些不自在,自己这个婶子,实则和自己年纪相仿,他起身强撑着挠头道:“婶婶不必伤心,此乃小人奸诈,不干府衙的事。来日见了那厮,我必让他好看。”

话虽如此,姚平仲自己也知道,未必能奈何得了那个人。

亏自己白天还看他十分顺眼,谁知道竟然这般不厚道,你要是说关扑违禁,那你自己怎么不被打屁股。

越想他越气,姚平仲一瞪眼,问自己弟弟:“他这么大的官,进了城你没去迎接嘛,怎地让他在街上如同闲汉般乱窜。”

“谁说没去扑了个空。”姚平逸摊手道,不过心里多少平衡了些。

“真是个混蛋!”

兄弟来异口同声地骂道。</br></br>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惟剑仙
惟剑仙
惟,仙侠至尊也! 剑,兵之王者也! 仙,悟脱于生死,永恒也! 惟剑仙,天之剑,地之情也! 【感谢逐浪社区墨香阁封面制作】
神雕非阳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我爱牛角包
情陷六界,蛟王护俏妻
情陷六界,蛟王护俏妻
她其实不是一个好色之人,但是世人都不相信, 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围绕在她身边的男子颜值都太高, 更有传言说她曾经为了美男只身闯遍妖魔两界, 最后更是为美男生为美男死,为美男操心一辈子, 可是她真冤呐!你们难道都看不见,他都不是人吗!! 而且……是他为她生为她死为她操心一辈子好咩~ 此处应脸红……可惜她不会这项技能( ̄┰ ̄*) _________________
梓潇
剑寂天穹
剑寂天穹
一位羸弱的少年竟然是千载难逢的修剑天才?一把断剑开启了少年新的生涯。看少年如何一步步成长蜕变倚剑笑傲天穹。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
白玉半梦
游戏王之现世危机
游戏王之现世危机
吴月,一个平淡但酷爱决斗的少年,一次意外,他发现了自己的秘密。知道了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天使,恶魔,对这个世界虎视眈眈。国家,组织,为了保卫国土拼死守护。
爱梦留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