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

第六章 秦淮花月

出了府门的时候,杨术早早就等在了门口,两辆奢华宽敞的马车早早就等在门外,两人一前一后的上了车,而地奴的身体太巨大了,连马都没骑就徒步跟在后面。这一天过去了,地奴一见杨存依旧狠狠的哼了一声,没给过一次好脸色,看来这家伙的自尊心满强的,只不过捉弄了一次,就搞得和杀父仇人一样!

华灯初上,昨夜的乱像似乎像是没出现过一样,官府很快就收拾好残局。百姓们并不知道昨晚上演的乱剧,粉饰太平似乎是官家一惯常用的手段。现在张宝成的案子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如果再出现僵尸之类的恐慌,或者让百姓们看到那一夜遍地的碎尸,那这津门巡抚就准备大祸临头了,到时候整个城内肯定是人心惶惶。朝廷别的不怕,就怕百姓们动荡不安,这是最难处理的问题。

马车缓缓的驶出城门,门口的卫兵依旧森严,不过比起昨天明显减少了很多。

杨存发现原本在各处把守的杨家亲兵也已经不见了踪影,看来是抓到的几个匪人已经足够交差,只不过做案的绝对不只那几个人。也不知道这津门的巡抚脑子是怎么想的,现在就放松了警戒,难道他不知道张宝成的遗体现在还在城内没来得及下葬吗?

夜幕渐渐降临,古代不可能有路灯。一盏灯笼加上月光,就是唯一的照明了。

两辆马车缓缓的前进着,在杨存的困惑下,没一会就来到了城南的运河之边。

绕过路角还没靠近,远远的就已经看见了一片灯火通明。杨存很困惑,拉开车帘——看,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运河边照理说应该会有不少花舫、歌舞升平,但今天这醉生梦死的景象却没有出现,甚至有不少客人乘着马车疑惑却又害怕的返回城内。因为这时的运河旁边,兵甲鲜亮的士兵几乎把这里团团包围住。尽管模糊的看不太清楚数量,但光从运河边那无数的火把晃动来看,这里警戒的士兵绝对不低于一万,密密麻麻的银光一点点的闪烁着,看到这一幕,寻常百姓哪有不害怕的。

杨存看着这一切,心情复杂,嘴唇一动,不由得轻佻而又肆意的哼了起来。

“走走走,游游游,不学无术我不发愁,逢人不说真心话,全凭三寸烂舌头,马屁拍得他腿抽筋,老虎嘴上揩点油,东南西北混饭吃,坑蒙拐骗最拿手!”

“叔父,您是否有话要说?”

前车上的杨术似乎也听见了什么,马上就问了一句。

“没什么!”

杨存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现在自己应该要很严肃才是,连忙就闭上嘴,不过还是克制不了轻浮的本性,继续晃着脑袋,一副慵懒的模样哼着:“吃喝嫖赌抽,全凭坑朦拐骗偷。立志做个人上人,只因酒肉温香城,夜奢浮,酒醉深里梦涟漪,艳情当景无稀奇,金钱在手,美女在怀,正人君子天诛地灭,流氓坯子万古忠烈,人生苦短几十年,只为嘿咻与金钱……”

“车内何人!”

士兵们个个高大健康,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地方驻军。守卫的兵将一开口,十分有威严,脸色严肃,给人感觉十分的有压迫感。

“镇王驾到!”

地奴在身后一点动静都没有,但他那高大的身影和背上扛的大刀实在太吓人了,守卫们不由得警戒起来,开路的亲兵连忙掏出印信证明身份,毕竟地奴实在太刺眼了,哪有人参加宴席还大摇大摆的拿着那么大的一把刀,这多少是于礼不合的现象。

“恭迎王爷。”

士兵们小心翼翼的查看完了印信,确定无误之后,赶紧跪地行了个大礼,虽说是异姓王,但也是王爷之尊,容不得他们有丝毫怠慢。

“平身吧。”

杨术的声音缓缓响起,又恢复了那种毫无情绪的冰冷。

“这位大人。”

两辆马车,随着杨术来的客人当然没人敢盘查!但士兵们一看到后面地奴那如山一般的身体和闪着寒光的大刀,碍于规矩,也不得不拱手说:“请您先卸下兵器,赴宴者不能随身携带兵械,请您海涵。”

“哼,谁稀罕!”

地奴不悦的哼了一下,狠狠的瞪了一眼,把士兵们都吓得后退了一步。不过他却是盘腿坐了下来,有些不爽的朝杨术说:“王爷,我在这坐着就行了,你们那什么宴会的很无聊我不想去,让他们把饭给我送过来。”

“成!”

杨术似乎也习惯了他这无礼的性格,笑呵呵的答应了一声,前方的士兵立刻让一条路,让两辆马车继续前行。

在士兵们的指引下,马车缓缓地停在码头边,杨术先一步下车,来到了杨存的车边,恭敬的说:“叔父,到了。”

“真颠啊!”

杨存下车的时候活动了一下手脚,眼看着周围的士兵都传来疑惑的眼神,心里倒也清楚,以杨术的身份对别人这么恭敬,确实也很奇怪。只不过这些士兵不管盔甲还是容貌看起来都很陌生,不由得疑惑的问:“术儿,这些是你的亲兵吗?”

杨术缓缓的摇了摇头:“术儿的兵马驻扎在城外,昨夜警戒过后,今日都在休息。”

“老实说,到底怎么回事?”

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杨存凑近了杨术的耳边,悄悄问了一句。

“叔父果然绝顶聪明。”

杨术有些尴尬的笑了一下,指了指前面巨大的花舫,轻声的说:“不瞒叔父,如果是津门巡抚宴请的话,术儿还不一定会理他,但今日下帖的人却是定王殿下,虽说同为王爷,但定王殿下是皇室宗亲,术儿无论如何也要卖他一个面子,他也知道叔父在这的事,在热情邀约之下,术儿无法拒绝,倒是打扰了叔父的清闲。”

定王赵元明,当今老皇帝的的四子。不同于其他已经没了职位的闲散王爷,这位皇子自小就天资聪颖,不仅文武双全,更是一直带兵镇压着东北方。虽说是出身帝王世家,但却低调朴素,不仅亲民,更是礼贤下士,在外素有贤王之称,与一般的纨绔子弟不同,这是一个典型有素质的富二代,在民间的声望特别高,绝不是那种蒙受祖荫的草包。

“他怎么来了?”

杨存不由得疑惑的嘀咕了一声,虽然对这个世界不是很了解,但也清楚这位定王是位马鞍上的王爷,长年镇守边疆,可说是边疆上的一只猛虎。京城他都好几年没回去了,怎么在这关头却出现在津门?

“据说是他刚好回到京城,皇上派他来巡查国师一案!”

杨术刻意压低了声音,不敢让别人听见,毕竟这么明目张胆的讨论一位声势极高的皇家王爷也挺八卦的。人家姓赵,他姓杨,虽然一样都是王爷的尊号,但在血统上就比不上人家的投胎技术了,这就是所谓的输在起跑点上。

码头边,一艘巨大的花舫,船身共有两层,巨大的船身达二十余米,高十米,比其他的花舫大了不只一倍,即使在秦淮河畔都是不可多见的奢华,船身上到处张灯结彩,颜色各异的灯笼闪烁出的光芒,让它显得唯美而又梦幻。红漆大柱,翠绿顶瓦,大红大绿的搭配不仅不显得庸俗,更有一种很出色的协调。檐角刻凤,船头雕凰,虽说已经很含蓄了,但在这个年代看来,已经是非常张显。

“镇王爷,恭候多时了。”

船头上,一道挺拔的身影静静的矗立在和风的轻抚之中,一身很普通的蓝色丝绸长褂,却掩饰不住他身姿的强健和身上的气质。

年近四十,鹰眉剑目,面如百玉,长髯洒脱,好一个美男子,微微浅笑,看起来却是气定神闲,让人感觉到一种高高在上,无可比拟的尊贵。

“几年不见,定王风采依旧啊!”

杨术一看眼前来人,稍稍的愣了一下,然后马上爽朗的笑了起来,拱手笑着迎了上去。

“想必这位就是敬国公爷了。”

赵元明和他打着招呼,眼神一尖,看了看身后算得上是风度翩翩的杨存,马上拱起双手,爽朗的笑道:“小王赵元明,初次相见,有礼了!”

“杨存拜见王爷!”

杨存说着话,做势就要跪下去了!

妈的,没办法,有时候官大一级就是压死人,别看敬国公可是一等国公,在京城里都是可以横着走的人物,但人家可是皇帝的儿子,该做的礼数可是一点都不能少,不然真追究起来,可是能治个不敬的罪过。

“国公爷这可是在折煞小王了!”

赵元明连忙扶住了杨存,一脸感激又带着点回忆说:“想当年小王还是个青涩少年时,可是跟了老太爷好多年了,亦师亦友,在老太爷的指点下,不才渐渐的戎马沙场,从一个温室子弟开始懂得征战沙场之道。现在想想,那个岁月可是小王最开心的时候。老太爷虽然西去了,但小王也曾受过他的教诲,哪受得起国公爷如此的大礼。”

“王爷过谦了。”

杨存含蓄的笑了一下,说实在话,他和这位定王可真的一点都不熟,也没什么好说的。该客套的就客套给他,他该怎么做场面自己跟着配合就好,大家演戏的时候就有默契一点,何乐不为呢!

彼此客气的寒喧着,说着文诌诌的客套话,表面上一副其乐融融,相见恨晚的模样。不过不知道他们想不想吐,杨存是真的想吐。果然不管在哪个年代,政治就是他妈虚伪和无耻的代名词!看杨术平日冷冰冰的,怎么搞起这套也驾轻就熟!这个赵元明就更不用说了,那什么贤王,整个像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一样,光看这人畜无害的笑容,恐怕参加总统选举都绰绰有余了。

三人客套了一阵子,在赵元明的带领下,总算是进入了花舫的内部。

一楼有几个守卫静静的待着,虽说是不言不语,但杨存光凭第六感就知道,这里的人哪一个都不比自己弱,个个身体强健,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夫俗子,真不愧是皇帝的儿子,出门不仅带着大军,还带那么多厉害的保镖。有时候命好,也比不过人家投胎技术好,老子玩穿越已经够扯了,但人家投胎的技术好,随便一站就比自己强上好几百倍。

走上了楼梯,花舫的二楼是一座简单的小亭子。说简单,那是指在这些富家子弟的眼里,巨大的亭子,四周轻纱曼舞显得极是暖昧。地上是不可多见的蒙古地毯,宽敞的空间里,凉爽的河风让人极是舒服。亭子中间只有一张大圆桌,桌子上已经摆满各种精致的酒菜,甚至还有不少的海鲜,这年头,海鲜可是很贵重的食物,也只有在这种靠海的地方才吃得到,因为运输就是最大的难关,故哪怕在京城再有权势也不一定能尝到新鲜的海产。

津门虽说是临近海边,也有不少靠海吃饭的渔民,不过这年代的渔猎技术一点都不发达,大海给了大自然的馈赠,但也会恼怒人类的贪婪。翠绿的珊瑚、龙虾之类的东西更是奢侈品,也不知道多少渔民葬身海洋,才有了富贵人家摆在桌上用来展现奢侈的海鲜,每一盘菜,每一个美丽的珊瑚上,都不知道环绕多少为了生活而死去的无辜百姓。

“下官萧九拜见王爷、国公爷!”

桌边,一个肥得几乎跟肉团一样的家伙,一看三人走上来,连忙上前行着大礼。每走一步似乎都喘着大气,看得出这身的肥肉对他来说是很重的负担。

肉丸子一样的身材,猥琐的嘴脸,一笑就几乎看不到的眼睛。杨存不由得心生厌恶,这什么啊?这么大一团肥肉,真是败坏了这河上的风光,还穿着官服!

一眼看过去,还以为是一头肥猪成精穿起衣服了!哎,世界上果然没有所谓的十全十美,这么好的夜晚,这么好的环境,为什么就会出现这么扫兴的场面呢?

“这位是津门巡抚,萧九!”

赵元明眼里闪过一丝鄙夷,但马上又恢复常态,热情地邀请二人入座。

主客到齐,轻口浅尝,几乎都没动到桌子上的菜,大家都是一副无比斯文的样子,举着手里小小的酒杯互相的客套着,似乎一个个都像是早吃过饭一样,拿着筷子的手只是比划一下而已。

还真没人去动桌子上的菜,几杯酒下肚,杨存都有点纳闷了,肚子饿不说,听着他们在那互相说客套话,那互相拍马屁的技术都娴熟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真别说,就算肚子里没东西,还是有种想吐的冲动。

天文地理,说一些京城里的趣事,讲一些疆场上的奇闻,再表一下对朝廷、对皇上的忠心,话题枯燥得让人几乎想死,杨存放空得和眼前如西瓜般的津门巡抚一样,除了笑哈哈以外都没什么可说的。

话说萧九这胖子倒也机灵,知道自己地位低所以不敢说什么,就是一个劲的奉承和感谢着,杨存和他的情况就差太多了,因为这两个富二代的话题实在太高尚,谈得都是比较高档的国家大事,拍得是百姓都不明所以的马屁,想插嘴都没地方插。哎,到底还是有代沟啊!

“国公爷!”

赵元明和杨术客套了大半天,眼看着杨存都快打起呵欠,马上哈哈的笑道:“是不是有些索然无味,都怪小王疏忽。本来父皇派小王来查办国师一案的,没想到小王兵马未到,国公爷就已经秒手擒贼了。想必国公爷劳累了一夜,也有点乏味了,小王这就唤上歌舞,给国公爷助兴吧!”

“叔父确实累了一夜,是该好好养一下神。”

杨术在一旁点了点头。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杨存倒是有些意外,没想到杨术会把这天大的功劳让给自己,再一看那赵元明脸上的笑容倒也明白,人家是带着任务来的。这案子破了,虽然他拿不到功劳,但起码不会背黑锅,看样子他倒也不在意谁拿了这份功劳。

“来人,请紫仙小姐!”

萧九理解的笑了笑,拍了拍手掌唤了一声。

绿色的翡翠屏风,一颗颗白色美玉圆珠串成的帘子,一阵轻盈的脚步,几乎细不着声,一袭粉色的长裙缓缓出现,朦胧的美,看不清容貌,只能看到身段。

即使如此,那美人莲步轻挪,每走一步都是摇曳生姿。姣好的身段在飘逸的长裙下是那么的妩媚,女性美丽的曲线,只是刹那间的回阵,却是风姿万千,虽然连容貌都看不清,只是这摇曳生姿的身段就已经那么的娇艳动人,可想而知,屏风后的佳人该是何等的倾国倾城。

“紫仙小姐是我们运河上色艺双绝的清倌人!”

萧九边说边看着那位美人,几乎都要流下口水。但还是马上恢复正经的模样,谄媚的介绍道:“不管琴艺、歌喉还是文才,当今才子很多都自叹不如!虽说是女子之身,但却是状元之才,就连萧某都对她是敬佩有加。“杨存心里想着:就你这头肥猪!还惦记什么才艺呢,惦记人家的身体才是真的。不过话说这个紫仙也真的满有魅力的,连容貌都没看清,就那朦胧的几步都充满女人味,芳名在外,相信容貌也是惊艳动人吧!

“民女紫仙,见过各位大人。”

帘子后的佳人缓缓坐于琴台之前,单是这曼妙仙音,就已经是天籁之声了。轻柔一唤,妩媚万千,那种楚楚动人的感觉,竟然让人连骨头都有点酥了。

“紫仙姑娘勿客气。”

赵元明倒是习惯了这样的场面,马上摆了摆手笑道:“此次前来,旨在见识姑娘的才艺。赵某对姑娘也是闻名已久,有幸能闻得姑娘仙音,果然轻柔尽悦,美不胜收。”

“谢王爷。”

紫仙的声音很是平淡,似乎面对的不是堂堂的当朝王爷,而是普通的慕名之客一样。

杨术似乎不喜这风尘之宴,此时冰冷的脸上竟然还隐隐皱眉。尽管这位紫仙姑娘的声音酥麻,但为了配合他正人君子的形象,杨存也是正襟危坐,表现得异常平静,脸上的表情也是严肃无比,硬生生的把自己打造得跟神明一样淡然。

“紫仙姑娘,还不弹奏一曲!”

萧九在旁一看三人的表情都很淡泊,连忙说道:“今日可是难得的贵客,不仅有两位王爷,还有敬国公,姑娘若不展示一下琴艺歌喉,岂不浪费了这春江月夜的美景。”

“抱歉。”

紫仙的声音虽然轻柔,但却很客气的说:“紫仙无兴,无法抚琴。”

“什么?”

萧九一听,顿时脸上挂不住了,脸色一阵青一阵红,要不是碍于在场三人官都比他大,这会都要拍桌子了。

“紫仙之琴,抚于知音!”

紫仙姑娘的嗓音依旧那么的轻柔平稳,只是这红唇轻启间,却又多了一丝让人感觉极为强烈的坚决:“紫仙有言在先,妾身本落风尘,但相识求得有才之人,不需绝世聪颖,但求一音相知。三位贵客虽说是万中无一,但紫仙还是希望诸位能以心相知,而并非是兵围运河,仗势欺人。”

柔软的话音,却透露着一种近乎冰冷的抗拒。这种不屑甚至鄙夷的态度,不仅让萧九脸色发黑,更是让定王和杨术都脸色铁青。在这个年代,即使是清倌人,但妓女就是妓女。本身就已经是贱民了,即使是才艺双绝,但又有谁不希望附庸权贵,脱离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的命运。而眼前的这个所谓清倌人虽然语气柔软,说的话却那么生硬,更是直接骂定王仗势欺人,这分胆量实在是让人称奇之余又让人觉得很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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